3.现场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场。在省内高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校就业管理部门报名;外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内、外高校往届毕业生到所申报县(市、区)所在的市(州)特岗办公室报名。市(州)特岗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例如:考生申报长春地区德惠市岗位,应到长春市教育局特岗办公室报名。
报名材料:如无特殊情况,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材料原件,材料不全或不足以说明问题者,要在规定的受理时限内补齐材料提交审查部门,逾期可不予受理,具体情况由审查部门自行掌握。
(1)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证书号可暂不填写,但必须提供由就读学校学生处(教务处)出具的关于其学历及确保可以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书号可暂不填写。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其教学经验由任教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2)对于在报名时无法提供本人户口原件(或集体户口)的考生,必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或迁移证明)。
(3)加分条件中“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对于往届考生,要求其当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必须和所申报县(市、区)一致;对于应届毕业生,要求其升学前生源地户口所在县(市、区)必须和所申报县(市、区)一致,此情况由市(州)特岗办和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分别在审查时严格掌握。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中,“三支一扶”项目是国家发起,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委、卫生厅、省扶贫办、共青团省委等单位联合实施,选拔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乡镇基层单位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对于已参加此项目且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必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对于2011年服务期满但尚未颁发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计划协议书》。
此外的支教项目仅限于共青团省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证明材料要求可参照“三支一扶”项目。
“参加半年以上实习支教”指在县镇及县以下农村学校连续顶岗实习半年以上,须出具本人档案中记载的由顶岗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就读高校确认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