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纪律要求
1.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到场办理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2. 凡被聘用的考生,必须在2011年8月25日前到各县(市)教育局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文山州“特岗办”负责相关政策解释。文山州“特岗办”联系电话:0876—2190063。
附件:文山州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