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务工作和准考证印制、发放由各县(市)具体负责。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按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2.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7个学科参加笔试;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准考证发放和笔试时间、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7月7日—8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所报名登记的县(市)教育局人事股。
考点设置:各招聘县(市)在城区设置笔试考点。
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7月18日前,各招聘县(市)公布应聘毕业生笔试成绩。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由县(市)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六、面试、体检、聘用
1. 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各县(市)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招聘后再分到学校的,按招聘岗位与应聘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计算进入面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只入不舍,取整数);以乡镇或学校为单位招聘直接定岗到学校的,按招聘岗位与应聘数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省、州特岗办。
面试前须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星期,复审的内容为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等。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本县(市)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市)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从本州其他县(市)的上线人员中调剂递补。面试名单确定后即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7月28日。
面试地点:由各县(市)确定。
面试在州特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各县(市)进行异地交流选派或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开展。面试内容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