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贵州省将通过国家、县两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7000余名特设岗位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为三年。在三年聘期内,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聘期内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各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1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各县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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