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笔试成绩于2014年3月30日前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政务公告”栏目中公示。
(7)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向青羊区人社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8)进入业务考核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如有个别科目考试缺考或者违纪不能进入业务考核。
2.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原件在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时进行,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表、一张免冠照片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派遣证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进行核对校验原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业务考核资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核对校验原件时间和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
3.业务考核和面试
(1)业务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见业务考核通知书和面试通知书。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根据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4)业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均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政务公告”栏目中公示。
4.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特点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