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件校验
1.开考比例达到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2.原件校验时间:2014年5月8日
3.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往届生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届生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1寸免冠近照1张。③在编在岗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大邑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
5.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6.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4年5月12日进行原件校验。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办理。并在2014年5月16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本次面试以说课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其中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职高专业技术等学科面试考核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4.面试方式:说课、现场答问等。
5.面试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大邑县教育局组织。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