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普明中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0816-2537941。
附件:绵阳普明中学公招免费师范毕业生、研究生岗位需求表
2013年11月7日
2013年下半年直属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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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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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总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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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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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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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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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年龄
|
职称(资质) |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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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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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绵阳市教体局 |
绵阳普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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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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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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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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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或研究生 |
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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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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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 |
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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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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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或研究生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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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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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地理 |
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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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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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或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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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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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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