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采取面试或试讲、业绩考核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专业测试、业绩考核与综合考察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测试、业绩考核与综合考察的情况,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到原工作单位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人事调动、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受聘待遇
(一)名教师
1、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省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免费使用5年,除正常工资待遇外,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每年享有政府津贴10万元。
2、市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提供不少于100平米住房一套,免费使用5年,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5万元,除正常工资待遇外,每年享有政府津贴5万元。
3、招聘的名师纳入区高层次人才库管理,除享受本区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外,并享受其他有关政治经济待遇。提供的住房在第一聘期内免费使用,续聘后可按本地区成本价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