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聊城阳谷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1、考生必须具有阳谷常住户口,应往届毕业生落户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10日。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阳谷机关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资料,必须在2013年12月1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历高于职位要求,专业符合职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但必须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留学回国人员的资格审查,除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相关要求和程序。上述证明材料必须在2013年12月10日前取得。
5、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X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6、报考定向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审查时,需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提供《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及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7、具备减免考务费条件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符合减免条件的,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8、书记员职位报名初审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5日,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初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或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留学回国人员加带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参加书记员报名初审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可按职位条件的要求,自愿选择报考职位。
10、除简章规定外,报考教育类职位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2)报考高中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报考“普通教育类职位”毕业生不限所学专业及报考学科。
11、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要提交《2013年阳谷县事业单位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及相关证件材料。相关证件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师职位的加带教师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加带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2、教师职位面试方式:音乐学科测试键盘、声乐、自弹自唱;美术学科测试素描、彩画、美术字;其余学科为现场讲课。
1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报名时,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及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阳谷县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013年山东聊城阳谷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14、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综合类和教育类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职位,依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挑选应聘单位。成绩相同者,由考生抽签确定挑选顺序。
15、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16、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