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11-07 16:28:28 字体放大:  

【摘要】2013年11月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主要包含教师招聘报名时间、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地点及招聘时间等,请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行报名并参加面试。

2013年11月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山东艺术学院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8800余人,研究生630余人。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共有31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学、文化艺术管理学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音乐文化研究基地、山东民间艺术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基地为省级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学科和民族音乐学学科先后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初步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科研创新平台。学校绘画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评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拥有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美术学科自主成才培养模式试验区”。学校具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5个,并为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单位。学校现有文东、长清两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4名(高级岗位1名,中级岗位7名,初级岗位16名)。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艺术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