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查询系统已经开通,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自己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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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山东省自2013年起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改革试点工作。国考笔试成绩将于12月2日公布,面试工作即将进行。为做好面试工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我省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考与省考
国考实施后,原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以下简称“省考”)不再举行。省考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两课”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各市另行组织的面试,不参加本次国考面试。该类考生的面试由各市按照原省考面试要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可咨询当地市教育局(详见附件1)。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自2013年起,我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
二、国考面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二)网上报名:12月2日-6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山东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查询系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面试考区。
(三)现场审核:12月5日-7日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到各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由于各市现场报名点的报名受理范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并选择相应的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各市现场报名点设置见附件2。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3日-29日。
(五)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全省面试统一从12月28日开始,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可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六)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