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呼和浩特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20 15:12:18 字体放大:  

(二)现场图像采集和信息确认

1.时间

(1)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蒙汉语兼通岗位”人员:

2014年3月17日~3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普通类岗位”的人员:

2014年3月28日~4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十九中西侧)

3.报考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

(3)报考“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须持蒙授专业的毕业证明;

(4)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应在现场信息确认结束前有效);

(5)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6)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时,还须持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8)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9)为确保教师招考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市继续实行教师招考聘用诚信制度。报考者在报名时须签定“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对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填写或出具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毕业证明、《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与原始档案材料或事实不符的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考者报名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20元,试卷考务费每科50元。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试卷考务费;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者持《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免收报名费、试卷考务费。《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到所在乡镇(办事处)民政办领取,并逐级审核。

(三)除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计划外,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市四区应达到1:4方可开考,五个农业旗县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市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职业学校招聘的紧缺专业(无人机、铁道交通运输、铁道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开考比例可降低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