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湖北武汉东湖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4-09-22 13:45:38 字体放大:  

2014年下半年湖北武汉东湖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4下半年湖北武汉东湖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4】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4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8:00—10月10日24:00;

点击进入:2014下半年湖北武汉东湖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9日—10月1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教师资格认定时间:2014年10月12日--11月15日;

4、证书颁发时间:初定2014年10月下旬,详细时间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2014年下半年我区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

2014年下半年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是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任教学校在东湖高新区的社会人员。(区内民办学校职工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聘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记录、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户籍在东湖高新区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或个人户口登记表原件)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将资料报区教育局后,由区教育局组织认定。

三、申请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2、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者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具有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及师范专业人员,申请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时学历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其中,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申请人(包括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五、申请人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东湖高新区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湖北省中医院,关山口华中科技大学斜对面)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所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1寸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9、《2014年东湖高新区申请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或《2014年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者)一张并贴在牛皮纸档案袋正面;

10、牛皮纸档案袋一个。

11、其他材料(户口本、聘用合同或办学许可证等材料)

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上资料,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表》外所有材料均按资料袋封面排序装订并放入贴有《2014年东湖高新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或《2014年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的牛皮纸档案袋。

六、相关注意事项

1、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照片(注:体检时请按申请种类带相应体检表和身份证,幼儿园教师体检要避开生理期体检,体检必须是现场确认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退回)。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承诺书上必须亲笔签名。

3、申请人提交资料时,除表格中贴的照片外需另交一张1寸登记照,照片背面必须注明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半贴在申请表右上角。

4、东湖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5楼1505办公室。联系电话:67880466 ,联系人: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