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淮安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将推迟到2015年1月2日-3日。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至4月20日,申报网址:www.jszg.edu.cn。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对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中国公民,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二、申请资格种类及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院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认定权限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未转户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以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015年起,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江苏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国考与省考补考相关工作
(一)关于国考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将推迟到2015年1月2日-3日举行(具体时间以考试院公告为准)。面试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江苏省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5年我省仍在下半年组织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咨询电话:0517-83661130)。
(二)关于省考补考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我省将于2015年3月组织最后一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考试大纲和考试形式与改革前相同)。
1.考试参加对象仅限持有我省2013年或2014年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2.2014年12月初,组织单科补考的报名工作。具体事宜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17-83661130)。
3.2015年3月14日,全省举行单科补考。4月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4.此次补考成绩有效期截止2016年12月。
五、网上申报
1.报名办法: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国考合格人员和依照过渡政策进行认定的申请人通过不同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www.jszg.edu.cn)。申报人员需凭网络报名号,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4月6日至4月20日;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设定,具体请咨询相关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面表格)。
特别提醒: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逾期网络自动关闭,将不再接纳报名。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时,须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及《网报注意事项》;
(2)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时,应注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淮安市教育局认定;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认定;
特别提醒: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无法认定者,责任自负。
(3)选择“现场确认点”时,请根据要求进行选择,选择时,务必看清注意事项。淮阴师范学院2015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选择自己本学院本班级的确认点进行确认(如淮阴师院文学院2015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淮阴师范学院文学院××班级”确认点,其他院系亦如此),其他人员(包括2015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淮安市教育局”确认点进行确认。
特别提醒:请按要求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现场确认者,责任自负。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①淮阴师范学院2015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至28日;
现场确认地点:淮安市教育局(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31号,咨询电话:0517-83662485)
②其他人员(包括2015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至24日;
现场确认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动窗口(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2)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均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设定,请咨询相关县(区)教育局。
2.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2:《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基本程序和要求》)
七、体格检查
1.体检对象:已申请教师资格并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或不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2.体检时间与地点: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由淮安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淮阴师范学院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体检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15日,具体事项由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申报人员体检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详情于4月24日以后见淮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uaian.gov.cn/),体检结果将于体检结束后发布,请及时关注。
八、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
以下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以下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⑴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⑵已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超过5年的师范类毕业申请人;⑶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后又取得非师范类本科学历的申请人;⑷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师范类专科毕业后又取得师范类本科学历的申请人;⑸全日制普通院校按小学教师培养的申请人;⑹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本、专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以上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测试申请时间与办法:测试申请时间与提供申请材料时间同步。由申请人根据要求自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申请测试的年级、科目必须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拟任教学科目一致。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而未申报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3.测试时间与地点:测试时间为5月9日(星期六),测试地点待定。请于4月下旬到淮安市教育局网站上查看。被测试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于当日早晨7:20前到达测试地点抽签,确定测试顺序,过时不候。
4.测试方式:采取备课、上课、面试的方式进行。
5.测试内容: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基本教育素质。备课、上课内容由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申请人申报的年级与学科确定。面试采用问答形式,由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被测试人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提问,被测试人当场回答。
6.测试办法:被测试人员带自己申请测试年级学科的同一册教材4本(其中1本由被测人员自己使用,另外3本由评委使用)和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测试内容,然后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上课10分钟,面试5分钟。采取封闭式管理,测试时只准带教材,不准带其他参考资料,独立完成。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被测试人的备课、上课、面试情况和评分标准独立打分。
7.测试结果:上课、面试两部分均合格者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并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九、政策咨询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和信息将陆续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组织人事处(资格认定)”和“公告通知”栏目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及时查询(咨询电话: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17-8366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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