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11-05 09:43:12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教师资格频道编辑为考生搜集整理了“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标注“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前根据报名情况,如形成竞争即视情况组织考核并及时公布拟录用人员,然后取消相应岗位(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信息)。

其他岗位: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江宁校区行政楼312室);

报名时间:报名期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周末、节假日不办公)。

②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myrsc@163.com,发送时主题请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

③邮寄报名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1168

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EMS邮寄,报名时请仔细核对邮寄地址,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采用邮寄材料和网络报名方式的,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25-52710817。

除标注“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岗位外,其他岗位一律仅接受网络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A4纸打印,并认真填写;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应的成绩单复印件;④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⑤计算机、英语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前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原件。通过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方式为单独考核,其他岗位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组织考试考核,考试办法按照学院制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二)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成绩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或江苏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2710817

联系人: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以上为威廉希尔app 为大家整理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