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2-11-03 16:53:02 字体放大: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操作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2小时。

笔试预计于12月份在嘉兴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操作考试

笔试当天下午进行操作考试(参加笔试的全体人员)。操作在相应实验室进行,考查内容为本专业实际操作能力。

3、考试后15日内公布笔试、操作考试成绩和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操作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考核,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操作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1123号

咨询电话:0573-89978115(杨老师、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9978168(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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