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遵义市业余体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篮球教练员简章

2012-10-31 11:57:06 字体放大:  

九、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市文体广电局统一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再组织考核(政审)。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依次按规定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政审)并公示。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文体广电局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依次按规定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3119407 (市文体广电局)

监督电话: 866265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工委电话:898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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