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考务管理及后续认定工作由各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全省拟定时间段为:7月1日—7月20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报名起止时间(请申请人员关注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安排)。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全省共在各省辖市及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分设26个考区。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单发放、体检、申请人“网上申报”、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网址:http://www.jszg.edu.cn)。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以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充分预测实际工作中将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尽可能全面的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展好所辖认定机构“网上申报”专项业务培训,确保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科学统筹、系统规划当地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要充分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安排,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电话
2.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1
#FormatImgID_0#
附件2
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4、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5、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以上为威廉希尔app 为大家整理的“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