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誉华专业技术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誉华专业技术学校,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3号。学校始建于1979年,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2年拟招聘教学岗位工作人员1名(心理健康课教师)。(详见招聘计划.doc)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大学本科学历,本市户口,40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多种专业能力证书者优先考虑。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2年10月12日 -- 10月22日)
招聘方案批复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誉华专业技术学校网(http://www.tj-yhxx.com)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12年10月23日--10 月27日,应聘人员由天津市誉华专业技术学校网http://www.tj-yhxx.com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电子简历一并发送至我校2012年招聘专用邮箱yuhua26031877@163.com。
2、资格初审
10月30日--31日进行资格初审,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在三日内向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下达《笔试通知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三)、考试
1、笔试:(2012年11月17日)
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笔试通知单》,按要求的时间到学校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