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12-10-12 16:58:20 字体放大: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79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先后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毕业生。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8151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全校教职工1157人,专任教师855人。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多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5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简称“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rst.gov.cn)、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qy.edu.cn/)、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2年10月29日9:00时起到2012年11月1日17:00止。

3.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等。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事处、教授咨询委员会和用人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名单,并于2012年11月9日在学院网站或广州考试信息网报名系统内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