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华中师范大学招聘17人公告

2012-09-12 15:11:1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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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1]670号),我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学历学位条件

原则上应为部属“211工程”院校博士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本科和独立学院或分校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特别优秀”是指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理论知识基础和综合素质,公开发表论文至少2篇,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奖励至少1次。

教育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工程)技术岗位和校医院医生等岗位由用人单位按我校《关于做好2012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受报名和考核(http://renshi.ccnu.edu.cn/NewsShow.asp?NewsID=439)

(三)年龄条件

原则上要求应届生博士30岁左右、硕士28岁以下、本科生25岁以下;往届生若有应聘岗位类似工作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到博士35岁以下、硕士33岁以下、本科生30岁以下(校医院医生和基建处高级工程师要求有长期的、丰富的工作经验,年龄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四)学习成绩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国内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相当于该水平;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信息处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身体素质条件

身心健康,能承担较繁重的工作。

(六)各岗位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7日。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信息统计表》和详细个人简历等资料发至我校人事处邮箱: person@mail.ccnu.edu.cn。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将在面试之前现场核实,届时请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获最后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现攻读学位的学位证明;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英语六级成绩证书(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6)所获奖励、资格考试证书等材料;

(7)科研成果原件。

3.资格审查

人事处将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并告知面试事宜。面试之前由用人聘单位根据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复查。

三、考核安排

考核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各用人单位在人事处的指导下进行;复试由人事处组织进行,个别特殊岗位经批准后可由用人单位在人事、监察等部门监督下承办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审批聘用

1.学校审批。各单位报批时除了要提交拟聘人选报名时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②就业协议书;③体检表。

2.各用人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按规定学制时间内毕业和取得学位,在报到时将核实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3.有临床经验的医生和基建处工程师实行聘用制,聘期五年;其他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制,聘期三年。聘期届满,根据岗位需要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转岗,确因工作需要转岗的,须在所聘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其它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http://www.ccnu.edu.cn)或人事处网页(http://renshi.ccnu.edu.cn)公布人员招聘相关信息,请注意查阅。

2.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初试、复试等招聘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27-67868010)

3.未尽事宜请向我校人事处或用人单位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王伟 电话:027-67868053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人员招聘岗位及计划

2.附件二: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人员报名

3.附件三: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统计表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