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4日至8月6日(截止8月6日18:00)。
2、报名地点:阳信一中润绂楼。
3、提交材料:
①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户口本(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落户口者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报考县直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由我省实施在滨州服务的阳信籍和在阳信县服务的“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阳信籍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笔试加分各项不累计,最高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阳信政府网等媒体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②《2012年阳信县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由“阳信政府网”等自行下载打印);
③已婚人员须提交本县计生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并由阳信县计生局盖章认可;已在企业就业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④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4张;
⑤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笔试考务费共80元。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和资格复查。经复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8月11日上午8:00-11:30到县教体局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四、笔试
时间:2012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内容:一卷为所报学科高中教材(职专岗位为职业中专教材;学前教育为高校专科教材;特教专业为高校特教专科教材)为主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二卷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素质教育等知识,满分为50分;两卷总分150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按照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实考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
1、时间:8月18日上午7:30。
2、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内容:
①面试说课(100分):所报学科高中一年级现行必修教材(职专专业课机械加工为物理、化工为类化学;学前教育为幼儿园大班教材;特殊教育为聋校五年级语文教材),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为10分钟(音乐、美术、学前教育8分钟)。
②专业技能测试(50分):音乐分主项(25分)、自选项(15分)、钢琴伴奏(10分);美术分素描(30分)、自选美术(20分);学前教育分简笔画(25分)、视唱或现场编舞(25分)两项。
4、考生本人于8月17日上午8:00-11:30持有效身份证到县教体局交面试考务费70元、专业技能测试费40元(音、美、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说课时考生须带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
六、体检
根据笔试、加分、面试成绩之和(部分学科累加专业技能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数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中共党员、高学历、低年龄依次优先),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实考人数不足1:2的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确定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查一次。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阳信教育信息网”公告。
确定体检人员于体检前1天提交个人档案。
七、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编办、人社局、监察局、教体局联合进行政审,并对其报名资格、报名证件、个人档案等进行审核复查。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取得聘用资格,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选择聘用学校,签订《2012年阳信新招聘教师试用期聘用合同》。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其他
1、招聘工作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每一阶段结果均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阳信教育信息网”及“教体局公示栏”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上岗后由县教体局负责到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增编增资手续。
3、报考人员户籍应为本人户籍(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迁回户口者以父母户口本迁出记录为准)。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纪等重大错误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同时严肃追究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阳信县各媒体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6、本《简章》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223907(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0543-8221208(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2012年阳信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阳信县监察局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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