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荆州市公安县招考29名幼儿教师公告

2012-07-24 09:57:11 字体放大:  

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县编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幼儿教师29人。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暂未来取得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但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终止聘用合同),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我县“三支一扶”支教生笔试成绩按服务年限3年、2年、1年分别加5分、3分、2分。支教生服务期间获县、市、省表彰的笔试成绩分别另加2分、3分、4分(按最高表彰等级计算,不重复加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幼儿教师公开招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招考工作按照“拟定招考方案、发布招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8个程序进行。

(一)拟定招考方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根据县教育系统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拟定公开招考方案。

(二)发布招考信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局拟定《湖北省公安县2012年公开招考幼儿教师公告》,于2012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将招考信息分别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8月15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院(青年路11号,原县人事局二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籍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同底免冠近照3张。

4、报名费用:100元(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5、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根据应考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审查合格人员于2012年8月16日到县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