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12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市直(政府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招聘计划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招聘工作人员406名,其中教师招聘135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2012年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可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查询报考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bczrsj.gov.cn)、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czrlzyw.com)。
三、招聘范围、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二)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市属中学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招聘对象为2012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且持有相应的学位证书,同时,市属中学招聘教师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招聘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就业报到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符合单位职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23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7月23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类报名的办法。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含高校)由市教育局组织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由市卫生局组织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其他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组织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下午17:00,报名时间两天。
报名地点:
1、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高校、中学、幼儿园)报名地点设在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黄河西路5号)。
2、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报名地点设在沧州市卫生局人事科(朝阳街11号)。
3、其他事业单位报名地点设在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黄河西路5号)。
报考人员可登陆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沧州人力资源网下载并持《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少数紧缺专业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