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昌吉学院招聘简章

2012-07-23 17:43:37 字体放大:  

为满足我院当前工作的需要,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母语为非汉语的应聘人员HSK等级须达到8级(没有HS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各岗位其它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且优先录用,并提供特殊待遇。

2.政治辅导员岗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0岁以下,至少有一年及以上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经历,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须是中共党员,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

3.教务员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的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人事处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章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学院网(http://cjc.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表(见附表2)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必须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复印材料及照片恕不退还)及《昌吉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昌吉学院人事处报名。

报名地点:昌吉学院新校区(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公交车即到)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报考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费每人45元,业务考试费每人45元,操作考试费用每人45元,面试答辩每人45元。

联 系 人:关 磊(0994-2354152、1869940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