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12年7月18日—7月24日(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401331
电 话:023-65644039
联系人:余童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