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凤冈县2012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简章

2012-07-23 16:33:23 字体放大: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证教育系统新增教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教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2012年新增教师计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凤冈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2018威廉希尔决赛赔率 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凤冈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初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以所学专业对口报考。

4、必须具备报考学科相对应或高于报考岗位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凤冈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后)。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截止2012年6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25日

2、报名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说课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严重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