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结构,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提高师源质量和整体素质,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07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86名,幼儿教师15名(含公派民办幼儿园3名)。
二、招聘条件
(一)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龙湾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7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龙湾区教育局(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
(三)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龙湾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所需的材料(见附件3)。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或与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专业)。
3.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17时。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同意后,若同一学科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由龙湾区教育局与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