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盘山县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
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盘人发〔2005〕2号)及《辽宁省城市中心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辽教发[2007]056号)文件精神, 2012年盘山县实验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1名、副园长2名、专任教师24名、保健医生1名、总务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营养师1名(应聘人员户籍不限)。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全局观念,服从组织调配,有较强的合作意识。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奉公,乐于奉献。
3、有履行本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有良好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身心健康。
(二)任职条件
1、幼儿园园长、副园长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爱心,有耐心,了解儿童心理和生活习性,擅长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善于与家长沟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4)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3年以上幼儿园管理工作经验,获得省、市级优秀幼儿园园长称号,具有国内大型幼儿园、国际幼儿园管理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专任教师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富有活力、形象气质佳;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爱心,有耐心;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20名;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美术专业1名,舞蹈专业1名,钢琴专业1名,体育专业(限男性)1名;同等条件下(分数相同),师范专业优先。
(6)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保健医生
(1)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医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临床医学(限内、儿科),公共卫生及妇幼保健等相关专业。
(3)具有医师资格证;
(4)3年以上卫生保健工作经验,有在幼儿园保健医岗位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营养师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
(3)有公共营养师资格证;胜任幼儿营养配餐及营养测算等工作;
(4)3年以上营养师工作经验,有幼儿园营养师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财务人员
(1)年龄 :35 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财会专业,有财会上岗证;
(3)熟悉财务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
(4)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6、总务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幼儿园总务工作;
(3)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有幼儿园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