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我局现面向社会为直属事业单位新世纪高中公开招聘教师8名。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8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化学1人,生物2人,历史1人,地理1人。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1届和2012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表达、沟通、交流、协作能力较强;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计算机等级须达到相应要求。
2、毕业院校层次及学历要求: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一本毕业生(以生源地招生计划为准)、或专业对口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不具备招聘条件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身心不健康不能胜任教师工作的;具有法律和其它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宣传发动
拟在《中国教育报》、《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秦皇岛市电视台、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秦皇岛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秦皇岛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秦皇岛市教育局为直属高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1张近期免冠照片),并连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及简历材料,邮寄至秦皇岛市新世纪高中办公室(邮编066004);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到秦皇岛市新世纪高中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信息和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7月29日(每天8:30-16:30)
报名地点:秦皇岛市新世纪高中图书馆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35-7967741 15133532168(冯老师)13803247766(宋老师)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新世纪高中共同组织实施。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教师职业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等相关知识为主。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按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招录分数。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答辩占20%。所需教材由招聘方提供,应聘者在指定内容中抽签确定其试讲课题。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市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最低分数线,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入选)。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信息查询:秦皇岛市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qhdedu.cn
5、考核、体检
拟录用名单确定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分数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有成绩并列者,试讲成绩高者先行递补。
6、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秦皇岛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任合同。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 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2、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