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株洲荷塘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2-07-17 09:41:03 字体放大:  

5、公示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区招考领导小组及区人事领导小组审批,并办理编制、增人核资等相关手续,签订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区监察局0731-28428360

区教育局0731-28477056

荷塘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

2012年衡阳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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