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示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区招考领导小组及区人事领导小组审批,并办理编制、增人核资等相关手续,签订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区监察局0731-28428360
区教育局0731-28477056
荷塘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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