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2012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12-07-16 11:09:56 字体放大:  

七、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两年期满(按报名结束时间计算)后3年内(含3年),在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学生,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学段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计算成绩时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在确定名单时,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讲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出现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府区政府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长征街、新建路、秀容、播明、解原学区除外)并且在三年内不得调动。

十、监督检查

在招聘过程中,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考核、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8666226 忻府区教育局报名点

2020193 忻府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2021361 忻府区纪检委办公室

忻府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2012年山西长治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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