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核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期限,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被招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招聘满2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退回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省台州温岭市2012年中小学校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浙江省台州温岭市2012年中小学校教师招聘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附件3:优惠加分申请表.doc
招聘咨询电话:86126136、86213339、86221945、86113607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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