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1)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籍相关证明(户口册或户口迁出底册)、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常住地为乐清市的户口册(如原籍乐清且持有户籍迁移证的可先予报考,聘用前再落实户籍)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3)附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需提供上述材料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2012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接受资格初审,并交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2.报考原则要求
报考普通中小学岗位,选报的学段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选报对应学段或低学段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须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选报的学科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高职类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则该岗位不开考。
(二)附加分
父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加5分;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双女户,其女加3分。
加分对象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计划生育加分的证明材料为经市计生部门核准的《乐清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情况审查表》(附件2)。加分情况于报名结束整理后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如有差错,应在笔试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更正申请或举报。
(三)考试
1.笔试(共200分)
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科目:(1)公共教育理论(50分);
(2)学科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内容范围:(1)公共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知识。不分学段和学科,统一试卷。
(2)学科专业知识: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含教材教法);其中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为高等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分数和附加分合计成绩按岗位需求1:1.5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入围对象。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已参加笔试的对象全部进入面试;如遇与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届时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技能展示)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说课规程另行发布。
(四)审核、体检
1.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初定入围对象并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高分者,(2)笔试成绩高分者,(3)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4)全日制学历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