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广州医学院校教师招聘公告(四)

2012-07-09 15:59:22 字体放大:  

(二)面试(含试讲、实操):

1、专任教师

应聘专任教师者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试讲与面试考核,如有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4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2、教辅人员

应聘教辅人员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原则按1:4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个别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面试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医学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医学院人事处

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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