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2012-07-04 18:34:27 字体放大:  

宁德市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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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2012年春季宁德市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7:30

二、地点:宁德师院附小

三、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申请相应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具有熟练使用普通话提问、讲解的课堂教学技巧。

四、说课课题使用教材(见附件1)

五、具体要求

1.测试组不提供教材,参加测试人员需自备本文件规定的本专业教材。

2.编写教案:参加测试人员根据学科测试课题内容的要求,编写一课时的教案(要求写详案,容量控制在45分钟的讲解时间内),于测试结束后交评委,学科评委汇总再统一交专家组;备课时间45分钟。

3.说课:专家测试组指定某一课题作为说课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面试(回答专家提问):学科专家测试组根据申报人试讲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题目,请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参加测试人员(见附件2)于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7:30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宁德师院附小报到;

2.参加测试人员按学科(专业)抽签确定测试顺序,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测试处理。

附件1:说课课题使用教材

附件2: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宁德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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