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审办法:设立面试评委组,每组7人,由1名主评委,6名评委组成;监督员1人,工作人员2人(计分员1人、计时员1人)负责评委评分的统计及评分结果的宣布;各学科面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察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负责全程监督。
4.计分办法:由评委各自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平均分作为考生最后得分。
五、面试程序
1.面试考场的设置。
根据面试形式与内容设置面试考场,分别设考生候考室、备考室和面试室。面试室设立评委席、考生席、计时计分席和监督席。考场与候考室、已考考生与候考室进行隔离。
2.考生报到、确定面试序号。
考生应于规定的面试时间当天上午7∶00(下午13∶00)前到达面试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学科面试),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候考室报到登记,由工作人员宣读考场纪律。根据招聘岗位分别集中随机抽取面试序号,再按从1号开始的顺序,考生分别进入备课室写教案等,再进入面试室面试。
3.面试步骤
上午7∶30分(下午13∶30分):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写教案(40分钟)、说课(片段教学)准备(20分钟);
上午7∶50分(下午13∶50分):2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写教案(40分钟)、说课(片段教学)准备(20分钟);
上午8∶10分(下午14∶10分):3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写教案(40分钟)、说课(片段教学)准备(20分钟);
上午8∶30分(下午14∶30分):1号考生进入面试室,用20分钟向评委说课及答辩评委的提问(用20分钟向评委 演示片段教学及专业技能)。同时,4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写教案(40分钟)、说课(片段教学)准备(20分钟);
上午8∶50分(下午14∶50分):2号考生进入面试室,用20分钟向评委说课及答辩评委的提问(用20分钟向评委演示片段教学及专业技能)。同时,5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写教案(40分钟)、说课(片段教学)准备(20分钟);
以此类推。
六、其他事项
1.报名岗位人数不足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面试评委组从评委库中抽选人员组成。
3.考试成绩公布: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面试后三天内在沙县教育局网站及沙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