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鸡西大学招聘专任教师

2012-06-07 16:40:05 字体放大: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时间:2012年6月20日——21日8:00至17:00点

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

(三)考试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经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察合格后直接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是结构化面谈和试讲(或说课)两个科目,重点考察拟聘人员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水平。考试时间为30分钟,各15分钟;分值为100分,各占50分,两项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并按报考的岗位排出名次。考试地点:设在鸡西大学,遇有特殊情况,经考试领导小组同意也可设在招聘现场。考试成绩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鸡西市人事人才网、鸡西大学网站公布。

面试、试讲(说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拟聘用人员数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由鸡西大学成立考察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

拟聘人员经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或另行公开招聘。

(五)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鸡西市人事人才网、鸡西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被确定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到鸡西大学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鸡西大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可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核入学校非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四)试用期满,学校为聘用制专任教师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

(五)聘用人员是“985”或“211”院校毕业的,学校另行资助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硕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聘用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