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20名教师

2012-06-05 10:08:34 字体放大:  

经市政府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0名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具有开封户籍(含县区)的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生源地在开封(含县区)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驻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标准,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规定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