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体检表1份(在市教育局申请认定人员到市医院或市疾控中心进行体检,在各县、市、区申请认定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经体检医院盖章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7)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成绩复印件(写清复印时间,复印人签字,加盖管档单位公章),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印制、市教育局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8)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写清复印时间,复印人签字,加盖管档单位公章),没有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非师范专业或师范类更换学科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9)户籍不在认定机构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提供本行政区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10)提交本人近期下面红底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复印件请统一按顺序缩印在一张A4纸正反面(A4纸左边留出2.7cm装订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