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许昌鄢陵县招聘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2012-05-31 16:41:08 字体放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县高中教师队伍现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招聘一批老师,充实到我县高中学校。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在编制数额内按岗聘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全面考核,突出能力,强化监督”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 招聘岗位和计划

全县本次招聘教师100名,补充到高中学校。其中语文21人,数学11人,英语13人,物理5人,化学7人,生物11人,历史5人,地理7人,政治6人,体育5人,计算机2人,音乐3人,播音与主持2人,心理咨询2人。

三、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体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育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具有良好品行。

2、 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过邪教组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3、 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 高考前户籍为鄢陵县户口;因结婚现户口已为鄢陵县常住户口。

5、 年龄为1982年1月1日(含1日)后出生。

6、 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便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7、 我县高中学校自聘的教师,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学历,年龄在1977年1月1日(含1日)后出生,符合第1、2、6条规定条件的人员持从教单位相关证明可以报考。

四、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教体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成立鄢陵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