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按《齐齐哈尔职业学院新聘教师转正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机构
学院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考试组、监督组,分别牵头负责有关工作,机构组建由市政府相关机构参与。
招聘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负责招聘方案的初拟、招聘工作组织协调与综合及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
考试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考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负责出题考试及成绩的评定。
监督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监督组成员由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对违背程序、违反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六、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自觉接受监督。
2、严格工作纪律,对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办事,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严肃试讲纪律,对考生提供的虚假材料和试讲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4、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