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诚聘公寓辅导员、教务员启事

2012-05-31 16:30:16 字体放大:  

说明: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2、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二、用工方式

若被我院录用,不入学院编制,按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管理暂行规定》,纳入人事代理统一管理,享受和学院在编同类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三、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0日。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于2012年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布邮箱,未填写报名登记表的视作未报名,未填写清楚的视为不符合条件,逾期报名无效。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由我院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经我院审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我院将于2012年6月下旬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

四、笔试、面试

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硕士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本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仅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录取。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

笔试、面试具体事宜后期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六、公示

拟聘人选从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