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公开招聘8名教师启事

2012-05-31 15:57:05 字体放大:  

2、笔试报名办法

(1)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实行告示承诺制:考生报名时,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如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失真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3)笔试委托上海市人事局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命题和阅卷,笔试内容包括学生管理、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法制意识、智力因素等。

(4)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告知考生本人,考务费于考试当天在现场缴付。

(5)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名单确定,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每类专业招聘岗位总数3.5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并通过邮件、电话告知应聘者本人。

3、面试

学校与确定面试人员联系,安排具体的面试说课试教时间,并由学校公开招聘人才小组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听课、考核。

(四)身体检查

学校将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将检查报告送人事部门。

(五)政审

由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所属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委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