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2-05-31 11:09:40 字体放大:  

(三)面试(试讲)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发公告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由本次招聘工作办公室组成学科试讲小组组织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具体内容抽签确定。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对笔试后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要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录(聘)用人员服务期最少三年,三年内不得办理调动工作。城市学校新招聘的教师须由瓦房店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服务一年,一年支教服务期满后回到应聘学校工作。

七、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411)85615302

网上报名业务咨询电话:(0411)85616756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