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招聘教师4名,保健医生1名,营养师2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教师4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年龄30周岁以下,上海市户籍,女性。
(2)保健医生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务相关专业毕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年龄40周岁以下,上海市户籍,女性。
(3)营养师2名:持有健康证,具有初级厨师或点心师以上技术职称,有较好的烹饪操作水平,精通儿童营养配餐,有爱心,责任心,年龄40岁以下,上海市户籍,男女不限。
以上岗位有市一级幼儿园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报名表(要求贴相片);
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可展示自我专长和教学技能方面的资料。
(二)考试
1、考试范围:(1)笔试:教师进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案例分析和写教案测试。保健医生进行幼儿保健基础理论知识和保育工作心得体会测试。(2)面试:教师进行弹、唱、跳、画、讲等教学技能的测试和给幼儿上一节课并说课。营养师进行烹饪技能技巧实操考核。
2、考试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三)体检和考核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托幼园所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市妇婴保健院进行体检,领取《上海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