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中规定,上海市将于2012年正式启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
本市有部分人员在改革之前(含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3日报名的人员),已经参加了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概论等三门课程考试,并已获得其中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这部分人员(过渡考生)采用过渡办法(详情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
过渡考生可以选择过渡办法,参加2012年下半年的补考,也可以放弃补考,直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国家统一考试。选择5/14—5/20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参加国考的人员,即放弃了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三门课程补考,过渡考生只能在地方考试和国家统考中选择一种。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补考的内容、形式不变,考生最多选择补考2门课程。
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补考报名通知于2012年5月16日在上海市教育人才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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