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公开招募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各区县之前,各区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
(二)区县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确保公开招募的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区县编办要负责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区县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各区县政府要根据空编、空岗和考核情况,择优正式聘用,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要积极帮助办理户口档案关系改派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我市成立铜川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特岗计划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建波 铜川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贺亚民 铜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宏生 铜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姬长民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双锁 铜川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刘双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 任:刘双锁(兼)
副主任:田 锋 铜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杨增保 铜川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苗 宪 铜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
许志强 铜川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联 系 人:路军宏(市“特岗计划”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9—3192396
电子邮箱:373476755@qq.com
各实施“特岗计划”的区县应由政府主管区县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在区县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指派专人负责“特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