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和学科配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1年,计划招聘农村小学教师200名,其中:英语150名,音乐25名,美术25名(招聘岗位附后)。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9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9名、英语16名、物理6名、化学3名、生物13名、政治10名、历史5名、地理4名、信息技术4名(招聘岗位附后)。
计划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0名(招聘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5日以后出生)。
7、报考高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已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5日以后出生);谯城区在编在职教师,须有正式在编3年(首聘期)以上工作经历,并须提供任职学校校长签字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含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查、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5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谯城区教育局前楼2楼。
3、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处初审,并填写《谯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和《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张,并进行现场采像。
4、每人限报1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5、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45元。分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学设计和公共知识3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