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直接考核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简章
根据《关于大连市中小学直接考核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的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甘井子区教育局面向重点师范大学和其它师范院校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甘井子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共92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㈤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2009、2010、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㈠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㈡其它师范院校应届研究生(本科段为师范类专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